针对福州市城管委持续抓好渣土运输乱象整治工作。截至15日上午,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500余人次,城管部门在五城区共查处滴洒漏、无证运输等违法违规案件92起;交警部门查处闯禁行、非法改装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44起;市建委查处未净车出场、工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53个,跟福州装修网小编一起了解更多。
严厉处罚渣土处置违法行为
对于建设施工单位或运输企业在渣土处置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重罚。建设单位未经批准处置渣土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5条规定处罚3万元。施工单位未经批准处置渣土或将渣土交给无证运输企业处置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分别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2、25条等规定,处以10万元罚款。
通告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建筑垃圾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等处置活动,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使用密闭车辆,经清洗后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政府指定地点卸放。车辆在行驶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遮挡车辆号牌,不得超速、超载行驶,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运输企业未经批准运输渣土的,处罚3万元;运输过程滴撒漏的,处罚5万元;未按指定地点卸放渣土的,处罚5万元,并责令运输企业限期清除渣土。运输企业未在期限内清除渣土的,记入渣土管理“黑名单”。
对于渣土运输公司车辆在运输中存在超载、超速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运输车辆未悬挂号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或者遮挡号牌的,处罚200元,记12分,对驾驶证予以降级;超载行驶,超载30%~100%的,处罚500元,记6分;超载100%以上的,处罚1500元,记6分;超速行驶,超速50%~80%的,处罚500元,记12分;超速80%以上的,处罚1500元,记12分。对驾驶证予以降级或者吊销。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罚150元,记3分。
实施渣土管理“黑名单”制度
此外,通告内容还包括实施渣土管理“黑名单”制度。对运输企业、运输单位、驾驶员的严重违法行为,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运输车辆发生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及一个月内因遮挡号牌、污损号牌、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超速50%(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20%)以上、驶入二环路高架桥、在学校门口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遇人行横道线不避让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非法改装车辆或者人为屏蔽(破坏)GPS被处罚2次以上等违法行的,该车及驾驶员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办理市区临时通行证,城管执法部门不予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手续。
运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失信惩戒期半年,在此期间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办理市区临时通行证,城管执法部门不予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手续。1.所辖运输车辆单车月累计受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罚3次以上,或者城管执法部门处罚2次以上;2.所辖运输车辆有3辆以上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3.所辖运输车辆因遮挡号牌、驶入二环路高架桥、在学校门口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占用非机动车行驶、遇人行横道线不避让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的。
运输企业存在所辖运输车辆单车月累计受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罚3次以上,或者城管执法部门处罚2次以上,或者所辖运输车辆有5辆以上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行为之一,运输企业将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失信惩戒期一年,在此期间公安交警部门不予办理市区临时通行证,城管执法部门不予办理渣土处置核准手续。
同时,运输企业有下列情节特别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的,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由市城管执法部门直接采取禁入措施,取消该企业渣土准运资格:1.所辖运输车辆有2辆以上发生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2.具有50辆以下车辆的运输企业,有3辆以上单车月累计受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罚5次,或者城管执法部门处罚3次以上;3.具有50辆(含)以上车辆的运输企业,有5辆以上单车月累计受到公安交警部门处罚5次,或者城管执法部门处罚3次以上;4.所辖运输车辆有10辆以上记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
以上就是福州装修网小编为您带来的福州严厉实施渣土管理制度,滴洒漏乱卸放重罚五万元的相关信息,希望各个施工单位能够对施工渣土车进行规范管理,让施工不影响清新环境。